物流师国家职业标准于2003年1月23日由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正式颁布。本职业共分四个等级,分别为:物流员(国家职业资格四级)、助理物流师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、物流师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、高级物流师(国家职业资格一级)。经考试合格后,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。
2016—2017学年我系针对助理物流师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进行培训,培训内容如下:
培训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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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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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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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础知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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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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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秀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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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品采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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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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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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仓储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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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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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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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送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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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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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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运输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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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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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秀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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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物流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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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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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秀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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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货运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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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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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秀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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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流信息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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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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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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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流英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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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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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秀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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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时合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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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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